五星保姆
会员赵女士:
前几天,我雇用的保姆在我家工作时不慎受伤骨折,我为她支付医疗费1000元,但她提出还需要休养3个月,住在我家吃在我家,另外赔偿她6000元。我认为这些要求不合理也很过分,特请教我该如何办?
菅律师答问:
保姆和你之间是雇佣关系,你是雇主,她是雇员。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有保护雇员的义务,如果雇员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雇主的赔偿责任。
五星保洁
赵女士雇用的保姆在工作时受伤,由赵女士承担赔偿责任于法有据,但具体的赔偿标准也要依法确定。保姆目前受的伤是骨折,如未达到致残的程度,可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建议赵女士安排保姆去司法鉴定部门做“三期”鉴定,然后最好在律师的帮助下,对照上述司法解释的标准,逐项计算出赔偿的具体数额。如保姆认为达到致残程度,则应该安排保姆去做伤残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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