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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购买家政险 保姆纵火烧东家
作者:cnjzzj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6-13 1:35:5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一对年轻的海归夫妇聘用保姆料理家务不到3个月,却被保姆纵火,还偷走了家中大量贵重物品。半月后,出逃保姆在兰州被抓获。日前,闵行区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和盗窃罪对保姆陈月兰提起公诉。

  去年10月,刘先生夫妇从英国回国,并在某家政公司聘用了43岁的陈月兰做保姆。刘先生与陈月兰签订劳动合同后,并为其办理了人身意外保险。

  2009年1月19日傍晚5时30分许,刘先生夫妇突然接到小区物业电话:“你家冒出浓烟,我们已打了119报警。”刘先生的妻子急忙拨通陈月兰手机,她却回答自己不在家。当晚6时10分,刘先生夫妇赶回家时,消防人员还在灭火,保姆也没有回到家。刘先生再次拨打她的电话,却已是无法接通。

  消防部门经勘查后,判定火灾原因系人为纵火。有关部门对物损情况作出鉴定:火灾面积达80平方米,造成财产损失价值人民币近万元。火灾过后,刘先生夫妇在整理物品时发现,家中许多贵重物品不翼而飞,包括两台笔记本电脑、21英寸液晶电视、LV拉杆箱及金银饰品等。刘先生遂到物业公司调取了当天监控录像,录像显示:1月19日傍晚5时零6分,陈月兰拉着一个LV拉杆箱走出楼道,手中还拎着一个米色芝华士休闲包。根据以上证据,警方认定陈月兰在此案中有重大嫌疑。2009年2月1日,警方在兰州市西固区将陈月兰抓获,并当场缴获大量涉案财物。

  是什么让陈月兰做出如此举动?闵行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对此案进行证据审查时,陈月兰道出了其中缘由。“刘先生夫妇提出要帮我购买价值10万元的家政保险,一旦干活中出现意外,可得到保险公司理赔。但我觉得并没有这个必要。可一个月过后,他们还是要坚持帮我买保险。为这事,我还跟他们夫妇大吵了一场。”

  2009年1月19日,一个人在家干活的陈月兰越想这事越不舒服。她觉得自己给人家干活,出事了保险公司还要赔钱给雇主。“我当时就决定要离开这里,但我想走了也不能便宜了他们。”陈月兰将家中的贵重物品装好后,用酒精点燃了屋内衣柜后出了门。当天下午,她拉着旅行箱匆匆赶到上海火车站,登上了开往兰州的长途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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