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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家政服务职业化道路仍然漫长
作者:cnjzzj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5-16 22:30:1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需要保姆,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保姆大军。如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保姆队伍,并按市场化的方式发展完善家政服务行业,使其向着职业化产业化的方向发展,也仍然是中国家政服务行业面临的巨大难题。

    我国的保姆供应现状是职业等级资格考试难以推行,保姆专业知识技能与整体素质仍然比较低,保姆、雇主“成交”难依然困扰着整个市场。在家政服务职业化的道路上,早在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将“保姆”这一行当正式界定为“家政服务员”,家政服务被作为国家的正式职业对待,并纳入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管理。此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还颁布了《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将家政服务员的职业等级定为三级,即初级、中级和高级家政服务员。全国通用的家政职业等级资格证书,需通过培训进行统一考试后获得。

    但是事实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推行并没有得到预期效果,家政服务经营者、雇主、保姆都并不“买账”。一般情况下,家政公司都会对家政服务员进行岗前教育,教育结束后向服务员出具培训合格证并按照自己公司的标准对家政服务员进行等级评定。而国家统一的职业等级证书,需达到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的学员,取得培训合格证后自愿交一定的鉴定费进行国家家政服务员考试后方能领取。一般来说,家政服务人员流动性很大,让作为家政市场的牵线人的家政公司来负担他们的职业资格培训、考试的费用显然不切实际。保姆们对职业等级资格考试则并不了解,部分人员了解了以后也并不愿意花钱、花时间、花精力去考试。因为雇主本身对对此都而没有深刻的认识,也没有这方面的要求。雇主要找的只是勤快可靠、有实践经验的保姆,他们普遍认为,保姆是否有职业资格证书,并不能代表保姆实际的做事能力,也并不能作为保姆称职与否的重要标志。所以,在职业资格等级考试的推行遇到了重重困难。

    我国的家政服务人员职业化之路该如何走:

    一、呼唤专门立法,规范三方法律关系。

    除了极少数零散的地方性规定,我国目前在家政服务行业还没有比较完整的管理规范体系。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对家政服务纠纷的法律性质界定也不是很清楚,究竟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合同关系,还存在较大分歧。这些情况表明,家政服务行业立法已经滞后,不能满足家政服务业迅猛发展的社会需要。

    完善家政服务行业立法,是规范这个行业的必由之路。建议出台专门条例,针对行业的特殊性,规范家政服务人员、家政公司与雇主三方关系。而从劳动关系的普遍特点来说,应该积极推动《劳动法》在家政服务劳动关系中的落实。家政服务要走向职业化,尤其需要通过立法来规范家政服务行业。

    二、推动家政公司由中介制向员工制转变。

    目前家政公司主要有两种形式:中介制和员工制。中介制管理松散,给家政服务人员介绍完工作收了中介费就撒手不管,家政服务人员的工资由雇主发。员工制是家政服务人员作为公司员工派遣到雇主家中服务,雇主与公司、家政员形成服务合同关系,由公司给家政员发工资、上保险、协调矛盾。 从现在的情况看,应该推动家政公司由中介制向员工制转变,这样,更有利于贯彻落实《劳动法》,协调三方关系,保障家政服务人员权益。

    三、建立统一行业标准,展开有序竞争。

    随着社会财富的积累,社会中高收入家庭对于生活品质的关注度将日益增强。在国外,好的家政人员报酬比大公司白领的收入还高。随着家务劳动社会化,保姆有了高低之分,或者家家有保姆,也就达到了职业化。那么这个时候,家庭就是一个工厂,它不仅仅是一个消费单元,也是一个能提供各种职位的就业机构。要提供保姆的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家政公司应对员工展开专业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家居清洁、幼儿及老人护理、家务技巧等基本家务技能和待人接物的方式方法、基本礼仪、基本的法律常识等礼仪礼节知识培训。

    四、要培训服务技能,更要培训法律常识。

    家政服务员一般文化水平低,综合素质不高,这影响了他们的服务质量。要提升他们的素质,就必须加强岗前培训,不仅要培训服务技能,还应该讲授基本的法律知识,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但是,谁来肩负培训的职责?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家政公司对培训不太重视,没有任何培训就被推荐上岗的家政服务员不在少数。在相应监管不够健全的情况下,建议把培训这块独立出来,政府协助成立相关培训机构,要求家政服务员必须接受培训,拿到培训证明才有资格上岗。加强培训,不仅有益于提高家政服务质量,也是增强家政从业人员自我保护能力的必需途径。

    五、加强监管,保障从业人员权益,推动家政服务人员纳入社会保障系统。

    现实状况中,很多家政服务员的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在家政服务公司、家政服务员与雇主这三方关系中,家政服务员基本处于弱势。他们一般维权意识薄弱,不知道甚至不想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遇到问题往往想不到投诉、维权,只是一走了之。与此同时,家政服务实体缺乏管理与监督,社会保障不够健全,也是家政服务员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根本所在。所以,最好是能建立相关的机构,加强对这个行业的监管。在政府方面,应该健全社会保险。家政员流动性很大,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没有保障。国家应该建立多部门多系统的联合工作机制,妇联、工会、非政府组织协同努力,从各自的角度出发,为家政员创造一个更规范、更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必要时为他们提供法律和心理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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