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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顾婷婷的爱情生活 2
作者:cnjzzj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6-27 2:46:0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在百乐门,我发现我的前小姨子在里面当服务员。我小姨子是个比较现代的女性,对世事有自己独出己见的想法。当年我老婆弃我而去时,她就很不平,她甩着一头如瀑长发说,姐夫,我姐做得不地道,要不我嫁给你算了,权当一种补偿。当时是个玩笑,现在看来我这样玩世不恭的男人对她这样特立独行的女人有相当的杀伤力。 保姆
   
    我的美丽的小姨子一下就注意到我的光顾。在熙熙攘攘的舞厅,她隔着无数的人头和我对视了,然后笑着打了个手势。我也隔着各种各样层层噪音给她打了个自信的响指。我一边喝着三泰干啤,一边仿佛看到那头如瀑的长发在我的抚摸下飞扬起来。
   
    午夜十二点以后,舞厅照常营业,我的小姨子换班了,我们去了另一家舞厅。小姨子是个懂事的女人,什么也没问,贴着我便跳起了慢四,零距离,情人的跳法,长发拂着我的脸,我却没有任何反应,有的只是心底咬牙切齿的快感。
   
    这家舞厅的档次并不高,音响也不佳,有点像过去老式留声机放出的声音,乱哄哄的,可这丝毫不影响小姨子的兴趣,她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一曲下来,满脸通红,眼眸盈盈,似乎要淌出水来。我离席去吧台买饮料,我真有点不忍心伤害她。
   
    回来时,我看到几个男人围在她周围,小姨子的红脸变白了。几个小流氓为请她跳舞闹起了纷争。我过去一把拉过小姨子的手,想脱离出来。不想后面一个板寸挡住了我的去路。我推了一把,呼啦一下围上来一伙,虽然我在健身房练过,但对付这么多人明摆着要吃亏,看来得来点厉害的,否则镇不住,啪地一下,我摔破一支酒瓶横握在手,护着自己。声音惊动了别人,这时一个身材魁梧的光头走了过来,他就是黑子.
   
    后来我和黑子及一帮兄弟在殷记砂锅店吃饭时,黑子说,这帮混球尽胡闹,其实那次,你那架势,即便我不出面,也没人敢动的,虾子他们是纸老虎,遇到真人就尿泡。黑子是个讲义气的人,在社会上混的好,并不仅靠人凶力气大,有个“义”撑着,多少年来都能伏得住人.
   
    那次的收获就是我结下了黑子这么个强人。当然还要补充一句,那天晚上,我没有和小姨子滚到一张床上。我喝醉了,被黑子他们架到当时全城最豪华的黄金海岸度假村宿了一夜。第二天醒来,我坐5路公交车回到文昌苑,我还是喜欢过简单的生活。
   
    后来,黑子他们又约我吃了几次饭,我觉得黑子其实是个比较单纯的人,像我这种没有什么利用价值的人,纯粹就是因为人很干脆就被奉为朋友,让我有些感动。渐渐我与他们打成一片。黑子他们的活动挺频繁,活动其实就是干架,有时是为人寻仇,大多是为了争盘子。有了盘子,就有了钱,有了一切。不过我从不参与,顶多出出主意,有人受伤了,帮着送去医院之类,我依然干我的保安,我不想成为一个“黑社会”,不想被负心的女人耻笑。我得东山再起!
   
   
    转眼已进入深秋,我的军用望远镜布满了灰尘,我一边擦拭着一边眺望远处三三两两在洒满金黄落叶的文昌苑大道上散步的人们,突然觉得自己的生活是多么荒唐,我用一只装电饭锅的纸盒包裹那只漂亮的望远镜,用一根红色扎丝牢牢在外面绑了几圈,最后打了死结,将它推进一个储藏室的最里面,仿佛要远离它,就象远离过去的生活。
   
    我留了长发(原来是板寸),穿起一套绛红色的灯芯绒西服,那是我大学时代最喜欢的衣裳,里面穿上高领的羊毛衫,对着值班室的小镜子,仔细梳了头,感觉里面的人像个准备去相亲的小伙子,我咧了咧嘴,作出一个书生的模样,骑上单车赶往秋园的市图书馆。
   
    花一百元押金办了个通用借书证借了最新的<<收获>><<钟山>>,借了<<卡耐基成功人生信条>>,还有一本我不大喜欢看的<<读者>>,还借了毕飞宇的小说集,那是我颀赏的一位青年作家,其实我大学学的是中文,这么多年来,经过社会这所大学的洗礼,我觉得自己像个小老板,像个街头混混,像个没出息的郊区的无赖,就是不像个大学生,还是学中文的,想想惭愧啊。路过笨笨熊商店时,我进去花二百元买了最贵的一个响尾蛇玩具,经过幼儿园时,我让门房张大爷转交给我的女儿。看着张大爷笑嘻嘻的模样,我一下呆住了,仿佛产生了幻觉,我就是一个在等待孩子下学的家长,一会儿铃声一响,孩子们潮水般涌出来,关了一天的女儿看到我,兴奋的手舞足蹈,像个小皮猴,吊住我的脖子不松手……我一惊,发觉幼儿园的铁门仍然紧闭着,才明白,自己走神了,赶紧离开,头也不回的逃也似的离开。我的眼睛湿了。
   
    我正襟坐在值班室的窗前看书,窗外的风景很美,可是心情并不好,不知是伤感还是怎么的,眼睛盯着书看,心里却不知跑到什么地方去了,以至一个人影来到我的窗前都浑然不知。
   
    出现在我面前的居然是顾婷婷,只是我当时有点不敢认,因为我好象更熟悉她不穿衣服的模样。你也许不认识我,可我经常看到你,我是对面那家的,她一指,侧过脸去让我看对面那栋别墅,这美丽的侧影我是再熟悉不过了,在那一扇扇窗后,我无数次地观察这个侧影,甚至闭上眼睛也能描画。没想到见着真人却有些拘谨。看的什么书,我能看看吗?当然你当然能看了,我在心里说,其实这一切都是为你准备的呀。顾婷婷飞快扫了一眼书皮突然尖叫起来,呀,<<读者>>,我最喜欢看啦,说完,又觉得不好意思,伸了伸舌头,羞涩的神态完全像个小姑娘。
   
    顾婷婷离去时,我才注意到她穿了件米色外套和浅蓝色牛仔裤,脚上是一双缕空的黄皮鞋,在文昌苑如画的风景中,她是最悦目的一道移动的风景,她慢慢走着,在紫滕桥上拐了个弯,人影才消失掉,我晃晃脑袋,忽然怀疑刚才看到的究竟是不是望远镜里的那个女子。
   
    来还书时是第二天黄昏,有了第一次的接触,这一次我们随便了许多。借完书,顾婷婷甚至还在我的小床上坐了会儿,聊了会无关紧要的闲话,然后又飘然离去。而我在她离去很久,仍觉着空气中有她的气味存在。我呆坐在那儿,一股久违的欲望蠢蠢欲动了。
   
    <<围城>>上好像说过,男女借书是恋爱的前奏。我不知道我和顾婷婷算不算恋爱,不过通过一来二去的接触,我们已经很融洽,有时我们像两个文学爱好者一样,为书中的某个情节争得面红耳赤,有时,我们会在风月亭的石凳上看着书一坐就是半天。和她接触久了,我愈加发现,那个望远镜中的顾婷婷越来越远,而眼前这个穿着有些朴素,爱看<<读者>>,爱和我争执,并且一争执,脸色就白里透红的女孩才是实实在在的顾婷婷,我喜欢这样的顾婷婷,我太爱这样的顾婷婷了。我知道爱是没有理智的,是一种短暂的精神错乱,可为了这,我愿意再做一次疯子,一个爱情疯子。
   
    这一天终于到来了。
   
   
    一个周末的黄昏,顾婷婷来了,她带来了两张电影票。
   
    电影是什么我一丁点儿印象都没有了,后来问顾婷婷,她居然也记不清,看来恋爱会让人失忆,我们只在对方的世界里存活,别的一切只是无关紧要的背景,公园,草地,影院,舞厅,它们都是为了一场不被打扰的恋爱而存在.环境其实很不错了,电影院里的人寥寥无几,灯光昏暗,除了偶尔她的手臂与我的手臂轻轻碰着,我们没有进一步的肌肤接触,这让人心跳更让人着急,电影已经放了大半场了,依然没有进展.我像个初次恋爱的小伙子,有点不知所措。后来的举动终于使一切有了突破。
   
    “哗啦啦”一串钥匙从她不断把玩的右手里掉到地上,我们不约而同地蹲下身体在座位下找,也许这钥匙太调皮一下居然不知跑到什么地方去了,也许这钥匙也想成全一对痴情男女而故意躲开了,结局是在黑暗中,我和顾婷婷的手紧紧握在了一起,一直到电影散场,这两双盼望已久的手都没有再分开。
   
    那天晚上,我们谈了很多,我们步行回家,直到离她家别墅50米左右,我才彬彬有礼和她道别,她迅速在我脸颊吻了一下,拐上了紫滕桥时,又回眸朝我招招手,消失在黑暗里。我看出了她眼中的留恋,还有一些别的什么,很特别,一时也说不清楚。
   
    那以后,我们和所有的恋人一样,约会,分开,然后是焦急的企盼,然后又约会,每一次分开都是一次折磨,每一次相聚都企盼着永不分开。但我们比别人的周期长了许多,我们只能在周末才能约会,我什么都没有问,不敢问,不能问,也没有权力去询问。因为答案很多,很复杂,也许会伤害我,也许会伤害她,这是我心中死结。
   
    在我和顾婷婷上过床以后,我自认为有资格问的时候,我问了她,她回答的很干脆,也很含糊,她说,我人都给你了,你还不相信我呀?可是我的疑虑始终没有消失过。一个来自农村的漂亮的女保姆,在一个豪华的有权势的家庭,会发生什么样的事呢?其实发生什么样的事都不足为怪的。
   
    我有时羡慕金庸小说里的世界,江湖,游侠,情仇,恩怨,一切都明明白白,游戏规则清清楚楚,如果能回到那样的世界该是一种怎样的现状呢?会不会像现在这样,生活得很累,甚至有些扭曲呢?
   
   
    转眼,已经入冬,文昌苑的树枝都光秃秃的,天一冷,诱惑少了许多,温暖成为最重要的诱惑。我和顾婷婷再也不能在秋天的黄昏里散步了,爱情不可能这么平静这样理智的,我们的爱情,终于在一个冬夜起火了。 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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