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我一宿没睡,担心和后怕充溢在整个脑海。
第二天,我决定把她的父母找来,因为,我根本无法承担一个十四岁孩子初恋的风险,会出什么事?后果怎么样?我无法预见,也无法保证,更是出于保护,十四岁,这实在不是恋爱的年龄。
保姆梅的父亲来了,我把保姆梅的恋爱以及我的担心全盘托出,希望她的父亲领她回去。
保姆梅不愿回去(这个结果我有所预料),没想到保姆梅的父亲也不愿意领保姆梅回去,他对我说:“保姆梅在这里,吃得又好,又有收入,人也胖了,全家人都很放心。如果实在要她回去,他会让她妹妹来顶。”
我知道,保姆梅的家在农村,家里人多生活困难,多一人工作,多一份收入,虽然每月15元(那时我的工资也才60多元),但15元可是纯收入,在当时也能顶个大用了。
其实,从内心来讲,我也不愿保姆梅走,毕竟她带我女儿也快一年了,两个孩子相处,也算是其乐融融,如果不是她……
这时的我,担心占了上风,因为我看到保姆梅骨子里的倔强,看到她处在热恋中的激情,我知道,留下她,就是在玩火!这是谁也玩不起的火!
想到这里,我还是坚持让她走,可是……
如果当时我再坚持一下?如果我再冷酷一点?可是我还是心软了,我经不住她父亲的苦苦哀求,经不住保姆梅跪下保证,经不住女儿咯咯的笑声……
于是,她父亲的保证,保姆梅的保证摆在我的面前,我妥协了。
可是,保证真的管用?它真能保证不发生其他不可预料的变故?
直到发生以后的事,再回想当天的保证,虽说白纸黑字,面对强大的、盲目的、几乎是火山爆发般的爱,它是多么脆弱,多么苍白,多么无力!
而我们,显然是太天真了! |